祭之書第211章 鼠怪

    紅月光照大地,等紅月升到最高時,房間中畫好魔法陣擺放上祭品——老鼠一隻、青蛙一隻、蠍子一隻、麻雀一隻、蟑螂一隻、還有一隻地精的頭。這隻地精是林克打柴時順手砍死的獵物,魔獸和人類的關係,大約是拔掉腦袋都能吃——對雙方來說這是相互的。

    林克在魔法陣中默默祈禱:「不管是什麼樣的存在,請回應我的夢想吧,我,林克,不想平凡。」

    魔法陣中光華大作,六件祭品從魔法陣中消失,然後林克就不知不覺中回床睡著了。在林克的左手掌心,也多了一本黑色封皮的書籍紋身一般的花紋。

    今年十三歲的林克出生於一個不算太平的小村子,是農家的二兒子,按照當地長子繼承法的規矩,林克長大後是沒有資格繼承家業的,只能去做工、流浪、參軍或者成為冒險者。也有給人去做上門女婿的,不過這種好事,終究要看臉。

    冒險者,聽上去是個不錯的職業,但是大部分冒險者都是用自己的身體餵養了哥布林、地精、巨魔、食人魔、獸人甚至巨龍等怪獸。

    林克所在的村子酒館就經常有冒險者路過,也有在這裡留宿的時候,這些冒險者如同林克一樣,大部分都是些沒有繼承權的傢伙,從哪裡學了幾手之後,就出來進行冒險生涯,能在這樣小村子裡吹牛的冒險者,大部分個人戰力也就是能單挑地精、哥布林的樣子,遇到成群的地精或者哥布林也就涼涼了。

    早上雞叫林克起床後,檢視了一下身體,發現沒有多出能力來,啟迪儀式失敗了嘛,這種啟迪儀式得到的能力因人而異,失敗了也不稀奇。

    直到林克看到手掌心的圖書紋身,什麼鬼。

    不過現在沒什麼時間了,林克起來吃了黑麵包喝了地精肉湯之後,拿起家中的柴刀出門去打柴。這也是林克在家中的工作。

    林克家中做飯做水一天要燒幾十斤柴火,如果是冬天取暖就要燒的更多。如果有多餘的柴火還能賣給村裡的酒館,價格上是百斤一個銅子。

    昨天砍柴的時候林克因為殺了一隻遊蕩的地精要背回來這隻六七十斤重的地精,林克有一百斤柴沒有背回來,如果沒什麼意外發生,十三歲的林克每天都會背回家兩百斤柴火。

    五歲開始打柴的林克,就開始每天背著三十斤柴火回家。也有被地精或者哥布林追趕,空手而歸的情況,直到十一歲的時候,林克在林中砍死了第一隻魔獸——哥布林。從那天以後,林克的父母兄妹的飯桌上就會多了肉湯和大塊的魔獸肉。

    樹林中,有心去狩獵的話,還是有很多獵物的。

    正午時分,林克將兩百斤左右的柴火打捆綁好,這時林克心中突然出現一個聲音:「是否獻祭這捆柴火,獻祭後可得到銅子五個。」

    這有得賺的,林克想到,平常燒不完的柴賣給酒店,這樣一捆也就兩個銅子。獻祭,林克在心中確定。

    身前的柴火消失了,手中多了五個銅子,這也是林克到現在唯一一筆財產。


    家中田地種出的糧食,大部分要上交給領主做地租,在林克能夠狩獵地精哥布林之前,一家人常年過著半飢半飽的生活。

    第一次得到財富,林克小心翼翼的找了張樹葉,將五個銅子包好裝入口袋。

    雖然不完全明白是怎麼回事,不過林克知道自己的啟迪儀式並沒有失敗。大約是得到了獻祭這個能力。

    本來以村中的低消費能力,僅靠打柴是沒有辦法謀生的,不過現在,柴火能賣出以前一倍半的價格的話,打柴謀生也不是不可能了。

    因為今天的柴火,原本就有一百斤是昨天砍來的,所以時間還早,林克又去叢林中繼續打柴——都是砍些灌木和低矮的樹杈。

    砍了幾刀樹杈,林克耳中一動,手上停了下來,不遠處傳來「咔嚓」「咔嚓」輕微的踩樹葉聲音,林克覺得這不是地精就是哥布林,是來襲擊自己的,如果是野獸魔獸逃亡,腳步聲音不會這麼慢而且有規律。

    林克轉身,後面一隻舉著木棒的哥布林已經走到五米遠的距離,按說哥布林和地精都是群居生物,林克經常能狩獵到哥布林地精,也是因為哥布林地精看到林克只是一個落單的半大孩子,失去了警戒心,換了林克是一個人高馬大或者人多的情況,哥布林地精的偵察兵早就回去叫救兵了。

    那綠皮的哥布林看到林克回頭,乾脆怪叫一聲直接衝上來,揮棒打向林克的頭部。林克一個側身,揮刀砍斷了哥布林的半邊脖子。林克砍殺哥布林地精已經極富經驗,起碼也要三隻以上的哥布林聯手才能傷到林克。遇到這樣的情況,林克自然是腳底抹油溜了。

    倒在地上的哥布林抽搐了幾下,林克踢開哥布林手中的棒子,左手按住了即將死去的哥布林,果然又得到了獻祭的提示:「是否獻祭這隻哥布林,獻祭後可得到銀元五個,或者鬥氣值上限加2,或者魔法值上限加2,或者無屬性裝備一件。」

    一隻哥布林賣給村裡的酒館也就兩個銀元,還不如自己吃上算,一隻七十斤重的哥布林,能拆出三四十斤肉來。以及用來餵狗的十幾斤骨頭和十多斤內臟。

    想了一下,錢的話,以後還有機會繼續賣,魔法這東西好是好,可是,光有魔力值是沒什麼用的,去學魔法連領主家的兒子都沒這麼多錢,裝備的話,自己現在有柴刀就夠了,倒是鬥氣,有一點就能用上一點,雖然技能職業還是要去學。但是現在對自己最有用的,也就是鬥氣了。

    鬥氣在大陸流傳極廣,軍隊、冒險者,除部分魔法師外都要修煉鬥氣的,林克十歲開始學習鬥氣。在實戰中,鬥氣能瞬間大幅度增加人的爆發力,不然十一歲的林克也不是地精、哥布林的對手,剛才一刀砍死一個哥布林看似很果決,但其實不論是躲閃還是揮刀都是用了鬥氣加速的。

    林克用鍛煉鬥氣的呼吸法確認了一下,鬥氣總量果然增加了。

    不用算林克就知道,比起地上的柴火,還是去殺魔獸來得多。以前殺地精哥布林,只是因為這些魔獸撞上來了,殺多了,也只有廉價送給酒館賣掉。甚至賣掉的錢,還是家裡的,和林克沒什麼關係。林克的大哥如今十七歲,在這個世界這個年紀早就應該結婚生子了,不過還沒搞定聘金的問題。

    種地這行業也就是餓不死,想要賺錢的話,那就是想多了。反而不如林克打獵來錢快,但是在哥布林地精遊蕩的叢林中打柴狩獵這行也是很危險的。

    叢林中,只要搞出一些動靜來,永遠不缺的就是地精和哥布林。作為低階魔獸,地精和哥布林都是雜食動物,不會放過來林子裡的人類小孩。

    故意放大了砍柴聲音之後,很快來了三隻地精,林克連殺兩隻地精,第三隻地精看兩個同夥幾乎瞬間被斬殺,直接跑了。

    不過這隻地精也沒跑多遠就被五隻哥布林打死,帶回哥布林的巢穴。將兩隻地精換成四點鬥氣值上限,林克看著哥布林帶回食物回家,遠遠的在後面跟著,如今林克消



第211章 鼠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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